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网络信息技术和智能系统技术的研发与销售;礼仪庆典服务;公关活动策划;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制作、代理与发布;标识、标牌的设计、制作及销售;灯箱、音箱、广告材料、公共自行车车棚、建材、电子产品的销售及安装;路政工程;园林设计、施工及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