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餐饮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住房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家政服务;礼仪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居民日常生活服务;洗车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城市绿化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企业管理;养老服务;病人陪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