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协助统筹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与规划,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盘活场馆资源,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宣传共产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承担搜集、整理与保存文化典籍和地方文献等工作;服务全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扶持公共文化精品和品牌等;服务全市公共文化产品的推广和对外交流合作;服务文物的收藏、研究、管理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传承和保护等;协助指导区级公共文化(场馆)建设及业务工作,引导和加强公共文化社团、协会等社会组织建设;为全市公共文化场馆总分馆制建设、管理工作,公共文化从业人员培训辅导等提供服务;举办各类文化活动,负责市级主要公共文化场馆管理运营;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