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1.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水利部及吉林省有关工程建设质量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强制性条文及行业技术标准;2.承担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服务工作,为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提供技术服务;3.负责全县在建水利工程实体质量巡查;4.为全县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质量投诉提供法规政策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培训。有疑义时可开展县域内水利工利工程质量“飞检”服务;5.对工程实体质量问题提供技术咨询;6.为全县水利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分析提供技术咨询工作;7.承担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8.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