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负责对原庆华厂退休人员的相关服务工作,保管人事档案。按照上级业务指导部门的有关要求,对退休等人员享受社会保险的资格进行审核、核定、发放。建立服务对象的基本情况台账,准确掌握人员增减情况,及时向人社、财政等部门反馈工作信息。负责对工伤人员、遗属、精减下放人员、保育员的费用初审和上报,办理和接续社会保险。办理退休人员等群体的医疗保险手续,定期向医保部门申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协助医保部门发放医疗保险门诊费用。负责原庆华厂大集体职工信访及原庆华厂退休教师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原庆华厂改制前后移交文书档案、原始材料或大集体职工档案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出具为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丧葬费领取等事宜涉及职工基本情况的基础性证明等服务工作;负责承担处理原庆华厂其他历史遗留问题有关工作;负责发放经审核批准的安置费、补偿金等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