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道路桥梁建设,建筑工程施工,房屋拆迁,钢结构工程,土石挖方填方工程,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管道工程,土地平整,环保工程,建筑劳务分包(不含劳务派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