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工程劳务总承包及分包;电力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土建工程、装饰装潢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矿山工程、水利工程、管道工程、照明工程、消防工程、亮化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弱电安装工程、房屋拆迁工程、环保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电力设计、建筑墙工程的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