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票务代理服务;电影摄制服务;电影制片;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咨询策划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租借道具活动;办公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广告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营业性演出;电影发行;电影放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视剧发行;电视剧制作;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