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济南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济南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本单位的数据产生、数据采集、数据真伪、数据质量、数据效能、数据安全等数字化建设和数据资源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完成数字济南建设工作任务;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