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等相关事务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泉·城文化景观申遗相关事务性工作;建立非遗资源数据库,完善非遗管理服务体系;承担优秀本土文化遗产传承和普及工作;承担辖区内公益场馆管理使用等相关服务工作;承担非遗保护政策、法规的宣传引导,促进非物质文化国内外市场推广;承担非遗项目市场化转型相关事务性工作,促进非遗元素在文化产业中的发展;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各类策划、展演和对外交流活动;承担本单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