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负责全县黑土地保护修复、监测等工作;(二)按照县政府要求,研究制定黑土地保护修复方式、方法、技术模式,拟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三)负责宣传黑土地保护法律、法规,宣传黑土地保护惠民政策;(四)负责黑土地保护相关技术宣传、培训、推广;(五)负责全县保护性耕作、农机深松整地及秸秆综合利用等惠民政策的落实;(六)负责全县保护性耕作、农机深松整地及秸秆综合利用等生产作业并提供服务和咨询;(七)负责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化生产作业并提供服务和咨询;(八)负责指导乡(镇、街道)黑土地保护业务工作,做好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和技术交流;(九)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