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其他广告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图文设计制作;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礼仪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平面设计;会议及展览服务;打字复印;计算机系统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照明器具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