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关于土地储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拟定土地储备相关的政策制度并协助组织实施;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土空间规划等要求,参与编制土地储备与供应计划;负责收集、整理和分析土地市场信息,监测土地二级市场并为审批提供服务,为土地储备、供应和土地市场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二)开展土地储备资源调查、统计工作,跟踪土地供后开发利用情况,对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和其他需要储备的土地实施储备;负责对已收储的土地按照规划和供应要求进行前期开发、管理、维护和临时利用;承担土地储备相关资金筹措、使用、效益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土地储备项目成本核算、地价评估等工作;负责组织各区供地计划和供地方案上报等相关工作。(三)承担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