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有关信息化、数字化的方针、政策,为全市信息化、数字化发展规划提供基础支撑。承担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技术性审核的支撑服务工作。推动全市数据资源体系、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智能计算中心等建设、运维和管理。配合拟定数据采集、存储、管理、开发、应用等标准规范,推动数据资源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协调大数据发展和应用相关事项。协调推进数字个旧、数字社会和智慧城市等创新型应用场景建设及使用。协助推进数据要素属性与权益等规则制定、数据要素市场构建和数据安全等工作。负责统筹全市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平台、云安全资源池等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运维和管理,协助推动全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