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贯彻执行国家防汛、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等重点规划和方案,并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河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负责协调、督促和落实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总河长、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拟制县级层面河长制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对乡镇和相关部门进行督促、指导、检查和考核;负责河流、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与保护,指导全县河流、湖库、塘堰等涉水区域的管理工作;负责江河治理工程的统一规划,在建工程的计划安排和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水域岸线登记和确权划界工作,组织制定重点河道清障计划、方案并监督实施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河湖保护、治理、管理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总河长办下达的任务的分解;承办河湖管理与保护相关会议,落实河长制领导小组、总河长、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并负责协调、检查、督促、考核河长制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