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开展文化宣传、文艺活动、文化团体的活动组织、培训、研究和宣传工作;做好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收集与保护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我区文物事业发展规划、文物宣传、文物保护抢救、考古发掘、陶瓷研究保护和文物安全监督管理、申报审核等事务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制定并实施延平区非遗文化保护项目计划,落实保护措施;做好延平区代表性非遗文化保护项目相关资料和实物的收集、整理、保护和存档等工作;做好非遗文化传承人的培养、非遗文化项目的传承、传播和研究,以及参与非遗文化保护相关公益活动等事务性、辅助性、服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