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公正、高效、专业、廉洁。负责制定全市仲裁工作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仲裁法律制度的推行工作,参与承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完善工作;承担受理和组织裁决仲裁法规定的各类经济、民商事合同纠纷的事务性工作,协调处置民商事群体纠纷;负责规范各类格式合同,完善格式合同纠纷解决机制工作;负责为全市重大投资项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工作,为全市国有企业改制提供法律服务工作;承担仲裁员聘任、考核、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公益法律救济和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