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人防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特种设备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文物保护工程勘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规划设计管理;工业设计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数字技术服务;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