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文艺创作;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电影摄制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办公服务;广告设计、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礼仪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照相机及器材销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营业性演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视剧制作;演出经纪;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