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档案史志工作的主线,贯穿于组织实施档案、史志政策法规、业务标准规范,指导协调参与拟订全旗档案、党史、地方志工作发展规划和编纂方案,协助开展档案行政执法相关辅助性工作,档案收集、保管、利用,档案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全旗党史、地方志基本著作和其他党史地情文献资料的编纂、评审及出版发行,开展档案史志工作宣传教育培训、资料整编审核、资源开发利用及信息化建设,指导全旗档案史志业务规范化建设、运维管理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党的理论研究综合体系决策部署,研究和阐释好党的历史和理论,提高党史地方志文献编纂水平,为旗委决策提供借鉴;提出全旗党史、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建议;组织编纂《正蓝旗志》《正蓝旗年鉴》等党史、地方志基本著作和编年史、专题史、地方史等其他党史地情类著作。开展地方口述历史资料征集整理及旧志整理;承担列入进馆范围档案资料收集工作。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整理、鉴定、保管、利用、统计等工作,为相关部门提供档案服务;承担全旗档案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电子档案、档案数字化成果的接收和技术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