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合成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广告制作;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公章刻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