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依法行政,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保证完成执法责任制工作目标;组织、指挥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负责对全区城管执法工作的检查、监督、调度、协调,开展城市管理相关法规的宣传工作,行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权;负责接受、受理市民城市管理方面的投诉及上级交办的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城市管理110社会联动工作;负责城管行政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督察、考核,执法案卷的检查、评比,协助有关部门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