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贯彻执行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二、统筹指导镇、街道和区直部门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研究、协调、落实、督导全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考核评价体系。三、整理、分析各单位报送的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推动各单位各部门履行网格化服务管理职责,分析、研判、协调、督办解决出现的问题。四、负责和承担政法委系统、平安建设、市域社会治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等信化建设、应用、维护和培训。五、协调落实平安建设工作机制,推动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执行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兑现奖惩。六、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和多元化解、跨区域、跨领域矛盾风险联动处置机制;组织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治理;协调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使用和管理;协同做好各类重点人员的帮教、管理和服务工作。七、开展法学研究、宣传和培养法治人才等工作。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