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负责落实国家、自治区、通辽市有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参与制订科区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为年度财务核算、预算、决算工作提供协助。负责中心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承担相关档案的统计和整理工作。承担相关电子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工作。二、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各部委领导同志来科区视察、检查指导工作的服务保障工作。三、负责各省区市领导、地市级和旗县级党政代表团来科区考察交流的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四、负责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符合接待条件来宾的相关接待服务工作。五、负责来科区的专家、学者和重要客商的接待服务工作。六、负责国家、自治区、市主要新闻媒体来科区采访、调查重大事件记者的接待服务工作。七、协调全区接待工作,与纪委监委、督察部门、财政、审计等相关单位联合监督指导各苏木镇、区直各部门公务接待工作。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外宾接待服务保障工作。九、参与全区对外合作交流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在科区举办的大型会议(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十、负责对提供公务接待、会议、餐饮服务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十一、完成区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