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种畜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二)负责促进畜牧业发展相关服务保障等工作;统筹管理和业务指导乡镇(街道)畜牧业服务站工作。(三)负责参与制定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实施重大动物疫情的扑灭和处理;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所需物资的组织供应工作。(四)负责为基层畜牧技术人员及县域内农民提供畜禽养殖技术培训、畜禽优良品种养殖技术推广、疫病防治等公益性技术服务。(五)负责承担畜牧业产地环境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协助处置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事故;协助受理畜产品认证和产地认定工作。(六)负责参与制定畜禽繁殖改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种畜禽质量监测,协助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秩序。(七)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