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参与制定农村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二)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建立健康档案,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重性精神障碍、贫困居民等人群为服务重点,开展体检、健康教育宣传、预防保健、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开展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负责辖区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三)提供医疗服务,负责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与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提供现场应急救护、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以及分级诊疗、转诊、康复等服务。(四)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抗生素药品使用监测。(五)负责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村级公共卫生、医疗及医保业务进行指导与协调等工作,组织开展村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展情况的检查、培训、督导与评价;开展医保政策宣传落实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