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住宿服务;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酒店管理;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文艺创作;礼仪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票务代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婚庆礼仪服务;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图文设计制作;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