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从事计算机、电子专业内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信息科技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通信系统自动化软硬件的开发、通信网络工程;计算机设备、电脑办公桌椅、通信系统设备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通信器材、电子及网络产品、办公设备、办公耗材批零兼营;监控设备安装、调试、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