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建筑劳务分包,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山工程,市政工程,通信工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除外),机电工程,地基基础工程,超重设备安装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古建筑工程,建筑设计,建材销售(涉矿产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