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负责编制修订全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长远规划和近期实施计划;参与全县园林绿化的规划及设计;(二)负责县建成区人行道路、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城市照明等市政设施养护和维修工作;(三)协调公共设施权属单位和管护单位(部门)对设施容貌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四)负责县建成区园林绿化植物种植及管护工作;(五)负责县建成区内公园的管护工作;(六)承担县建成区街路、广场、公园的清扫、保洁工作;(七)承担县建成区内公厕清洁和管护工作;(八)承担县建成区内垃圾清运、中转、处置工作;(九)承担县建成区内清除冰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