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数字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电影摄制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播影视设备销售,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创业空间服务,摄影扩印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