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消防器材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环保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汽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