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地产开发经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消防技术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人工造林;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农业机械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