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2、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农业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行政执法职能;3、负责对乡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4、负责组织或配合农业农村联合执法行政和农资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上级交办、相关部门移交、乡镇移送及群众投诉举报的农业违法案件;5、负责农业农村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承担全县农业投入品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工作;7、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