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确保区委、区政府决策、决定的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履行政府派出机构的工作职责,做好辖区内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2、制定实行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发展街道经济和为民便民利民的社会服务事业。3、强化城市管理职能,发挥街道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作用。4、开展城市社会建设,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5、负责辖区社会治安治理。6、依法进行国防动员和兵役管理,抓好基层民兵工作。7、组织、管理和监督街道预算内外各项财政收支。8、负责接待和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