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网络文化经营;电视剧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电影放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