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公路工程、电力工程、地基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幕墙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消防工程、照明工程、环保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建筑工地模板脚手架搭建;建筑劳务分包;机械设备租赁;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