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县委有关教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协调教育教学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2.负责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使受教育者在德、智、体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学生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合格率均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为上级学校输送合格新生。3.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培训和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抓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4.负责学校各方面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正常秩序。(二)完成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