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家政服务;日用电器修理;酒店管理;住房租赁;房地产经纪;日用百货销售;停车场服务;日用产品修理;房地产咨询;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消防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