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南宁市有关交通运输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健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机制,完善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联合协作机制;以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的名义,依法统一行使市城区范围内的交通运输系统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依法受理、处理和转办交通运输领域的有关投诉举报。负责依据法定职责和程序实施具体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跨区域和较重大复杂案件,组织指挥跨区域执法工作;承担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有关工作任务;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综合考评工作。指导各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