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市政设施管理;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家政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建筑材料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房屋拆迁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城乡市容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