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工程施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基础地质勘查;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生态资源监测;环境应急治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水资源管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安全咨询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直饮水设备销售;土地整治服务;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和报告编制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地质勘查专用设备销售;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采购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