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为了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1.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2.依照《中国红十字章程》吸收会员,发展组织;3.开展救援救灾、募捐救助等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4.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5.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6.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7.在中国红十字会、重庆市红十字会指导下,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港澳台红十字组织的交流合作;8.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区政府委托事项;9.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