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政设施管理;环保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公园管理;城乡市容管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水文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森林经营和管护;工程管理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资源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交通设施维修;建筑物清洁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生态资源监测;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利情报收集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规划设计管理;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