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建设工程监理;水运工程监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公路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市政设施管理;土石方工程施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