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贯彻执行乡村振兴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乡村振兴工作政策措施、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涉及重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组织乡村振兴调查研究和工作考核;直接管理全县乡村振兴工作,协调推进乡(镇)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工作;负责全县乡村振兴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工作;承担分配财政衔接资金和物资的使用、乡村振兴项目实施的责任;配合国家乡村振兴政策投入的惠农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社会帮扶捐赠资金的规划实施;负责跨行业乡村振兴项目和乡村振兴帮扶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县乡村振兴项目的策划、上报、储备等工作;组织开展产业帮扶、科技信息乡村振兴等开发工作,推进片区乡村振兴工作,组织协调乡镇的人才技术培训;负责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县乡村振兴工作统计信息和乡村振兴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