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医疗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开展健康教育,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计划和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做好精神卫生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协助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及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及时做好急诊抢救转诊工作;提供医疗咨询、康复服务,推广使用农村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承担妇幼保健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等任务;落实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村级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指导;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