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保安服务;建设工程设计;餐饮服务;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消防器材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户外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市政设施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企业管理;城市绿化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