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2.负责学校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接受六年义务教育和学前儿童入学教育。3.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依法施教。4.依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组织教育教学,对学校进行全面管理。5.负责学校各项教育经费和教育专款的使用和管理,管理和监督学校建设、校舍安全和校园绿化、美化工作。6.负责选定符合国家要求、适合本校学生实际的教材及辅助教材。7.负责计划、安排、落实、督促、检查、评估本校教育教学活动,组织新课改的实施,推进素质教育。8.负责本校教职工队伍建设、继续教育培训、学历达标、业务能力提升、实绩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工作。9.负责本校党建工作和工会、妇联、共青团、少先队和校风建设工作。10.负责本校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11.负责检查、监测学生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保障学生身体健康。12.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