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参与拟订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相关管理制度与政策措施。参与拟订区内建设项目、产业等相关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区内投资项目管理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区内土地。承担区内现代农业发展相关工作。承担区内财政收支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原有农场人员和资产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区内社会事务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建筑市场管理相关服务工作;承担区内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区内房屋产权、产籍及房地产市场管理辅助工作。承担区内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区内科技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